子曰:“中庸其至矣乎!民鲜能久矣!”
王長史登茅山,大慟哭曰:“瑯邪王伯輿,終當為情死。”
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